簡文作撫軍時,嘗與桓宣武俱入朝,更相讓在前。宣武不得已而先之,因曰:“伯也執殳,為王前驅。”簡文曰:“所謂‘無小無大,從公於邁’。”
桓宣武既廢太宰父子,仍上表曰:“應割近情,以存遠計。若除太宰父子,可無後憂。”簡文手答表曰:“所不忍言,況過於言?”宣武又重表,辭轉苦切。簡文更答曰:“若晉室靈長,明公便宜奉行此詔。如大運去矣,請避賢路!”桓公讀詔,手戰流汗,於此乃止。太宰父子,遠徙新安。
…相关:我在狗血虐文里当渣a、說一下我的心動、付之以楚、娇弱美人被偏执狂们缠上(快穿)、醉饮:天官双玄同人、黄金年代、Misty Party、《女特工重生古代废物小姐、实验品、望你岁岁年年
丞相治楊州廨舍,按行而言曰:“我正為次道治此爾!”何少為王公所重,故屢發此嘆。
王为群姓立社,曰大社。王自为立社,曰王社。诸侯为百姓立社,曰国社。诸侯自立社,曰侯社。大夫以下,成群立社曰置社。
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