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之丧,衰冠绳缨菅屦,三日而食粥,三月而沐,期十三月而练冠,三年而祥。比终兹三节者,仁者可以观其爱焉,知者可以观其理焉,强者可以观其志焉。礼以治之,义以正之,孝子弟弟贞妇,皆可得而察焉。
王述轉尚書令,事行便拜。文度曰:“故應讓杜許。”藍田雲:“汝謂我堪此不?”文度曰:“何為不堪!但克讓自是美事,恐不可闕。”藍田慨然曰:“既雲堪,何為復讓?人言汝勝我,定不如我。”
三日而食,三月而沐,期而练,毁不灭性,不以死伤生也。丧不过三年,苴衰不补,坟墓不培;祥之日,鼓素琴,告民有终也;以节制者也。资于事父以事母,而爱同。天无二日,土无二王,国无二君,家无二尊,以一治之也。故父在,为母齐衰期者,见无二尊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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