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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第11 章(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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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景带着冉洼去买三金的路上,突然狂风大作。

街道上的行人、车辆对于这种频繁的天气异象习以为常,两侧绿化带里的树被修剪得几乎只剩主干,并且配备着固定装置。

两人从停车场出来,抬头便见商场的珠宝广告,尺幅巨大,因为用了特殊的防风材料,并没有受影响。

冉洼脑子里回荡着万景刚才说的“结婚”“买三金”,脚步轻飘飘的。而万景在想,这种防风材料是连婉儿家的专利,抓住了灵气复苏前的商机,赚了好多。

万景带着他,走进了商场大门,朝着一楼最好位置的珠宝店铺走去。

珠宝店里头的人多是成双成对的,冉洼总觉得柜员能一眼能分辨出来是谁给谁买,又根据顾客关系的不同,展现出不同的态度,步子有些忸怩。

万景却径直走过了那家店,从商场的另一个门出去,到了一家门庭冷落的金店门口。

店面本来就狭小,又被左右两侧店铺的招牌挡住了部分门面,实在不显眼。

如果不是原剧情里提到冉洼给原主买戒指的地方就在这里,万景甚至可能经过这家店门口都不会注意到。

从装修精美的品牌珠宝店,来到这家破败的铺面前,冉洼只觉得一股又酸又涨的气在胃里转来转去。飘飘然消失,一下子清醒过来。

万景一路上时不时会用一种诡异的眼神盯着他的戒指看。

冉洼不由得想到了另外一种可能性。

万景只说是“买三金”,可没说是谁给谁买。

交往后的生活支出都是万景负担的,这回他也想当然觉得是万景掏钱。

但是万景却选了这家明显比她之前的消费水准低太多的金店,肯定是考虑到了他的消费水准,那是要让谁出钱,就不言而喻了。

金店不仅是卖金饰,还回收贵金属,或是将其加工成新的款式。

要么就是要熔了这个戒指给她打新首饰,要么就是回收了,买新的,他留不住自己的戒指不说,自己还得掏积蓄出来,补足不够的钱。

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,他确实应该表示一下,但是万景自顾自把他带来这里,没有提前和他商量,这种习惯,莫不是在和她那个阔气的前未婚夫交往的过程中养成的?

还有,万一他和万景这事儿最后没成,他送的三金,还能要回来吗?

冉洼斟酌了一下说辞:“这个戒指自我有记忆以来就在我手上,我怀疑和我的身世有关……”

他10 岁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后就失忆了,这个戒指,让他做过一些富豪凭着“信物”认亲的白日梦。不过后来发现这个戒指材质普通,就放弃了这个指望。

他在钱不够用的时候甚至想把它当了,因为摘不下来才作罢。但如今真有失去这个戒指的风险,旧日的念想又浮上心头,实在不舍。

万景道:“你想哪里去了。我弟一直对我说,你跟我在一起就是图我的钱。三金买得朴素一些,才能让他知道,你是个勤俭持家的好男人,

“不过,订婚戒指是要戴在中指上的。你这个戒指要摘下来,不然就没地方戴了。”

“那不要紧。”冉洼心里紧绷着的弦一下子放松了,万景只是想让他的银戒指挪个位置,买三金还是她出钱,他白操心了,“我左手的中指还是空着的。你是不是记错了?女方才是戴在右手上的。”

“左为尊,右为卑。”万景推开金店的门走进去,“我们万家是很传统的人家,招赘有招赘的规矩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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冉洼满脑子都是“宁可打光棍,不做倒插门”“小子无能,改换门庭”这类的俗话。

不过转念一想,万景论及尊卑,也不是她有心的,只能代表她家里人的想法,尤其是她的堂弟的想法。

和万景在一起之后,冉洼见了不少市面,很久没有进过这么破败的门面了。

这家金店的招牌甚至没有换上最新的防风材料,所以风一刮就收进了门。

“难怪生意不好,你看这店名。”冉洼指着歪在店内墙边的招牌,上面写着“尸记金店”这四个大字。

而万景貌似没有听到他的这句话,只是专心地在展柜前挑选。

一个矮小敦实的老妇突然从柜台后面冒出来,显然是听到了冉洼说店名不好的话,白了他一眼。

她手里拿着一个“出”,用胶水贴在招牌上的“尸”字下面,组成了一个“屈”,然后提着招牌出去,往门口一摆。

冉洼挑店名的刺,想让万景换一家更好的店,没成功,再挑别的刺就太刻意了。

他很快说服了自己,金饰就要纯度和克数足够,就行了。

万景短短几秒就决定了买什么,并没有问冉洼的意见,而是直接付款。

换做平常的时候,冉洼会觉得万景自作主张,不够尊重他,但是此刻他倒是感激她的霸道。

屈记金店那个矮小苍老的女老板从头到尾听到了他们的对话,对万景的态度倒是挺友善的,看他的眼神却一直怪怪的。

好在这铺面小且冷清,店里没有店员、别的顾客,也没有隔着玻璃投来的行人的眼光。赘婿难为,换做刚才经过的那家店铺,不知道他会多受多少眼色。

万景选了这个地方,何尝不是一种体贴。

他对万景油然而增的好感,戛然而止于听到付款播报的那个数字的瞬间。这个数字,甚至还没有万景的一顿早餐钱高。

就在冉洼怀疑自己的耳朵的时候,万景拿起购物小票,一边检查上面的条目,一边念道:“0.01g足金小金珠一颗,穿红绳手环。

“0.2g 足金极细项链一条。

“备注:婚礼三金。女方以结婚为目的购买……没结婚,或离婚,或丧偶,皆退回给女方或女方的继承人。”

冉洼的第一反应是惊讶,他第一次看到芝麻大小的金珠,居然还能穿绳;他也是第一次知道,还有头发丝粗细的金项链。

接着他心中突然涌现出一股强烈的荒谬感:

如果三金都是这种程度的,即便是他,也完全支付得起,甚至能付不止一次——那他又何必要倒插门?!

他连当赘婿这种事都愿意为万景做了,万景居然只愿意为他付出那么点。

万景的备注更是让他光火,考虑到“没结婚”“离婚” 的情况,还可以说是想要留住他的人和心的娇嗔表现,但是居然连“丧偶”都考虑到了。

难不成在万景眼里,他冉洼就是一个想要通过婚姻来达成阶级跃迁的捞男不成?

难道他会是那种指望通过死老婆获利的渣男吗?

倒不是金子只有 0.21 克的事儿,关键是把他看轻了,这才是最让他受不了的。

“我只提了一句为结婚购买的,后面那串……”万景一下子把冉洼想说的话堵回了嘴里。

店家很熟练地说:“输入法自带的。”

万景把总共0.21克的金子交到冉洼手里,又问:“店里最贵的戒指是哪一个?”

冉洼刚刚坠落谷底的心情一下子又飙升到了顶点。

短短几分钟内,冉洼的心情一直在坐过山车,头晕眼花的,挑了一会儿没有表态。

最终还是由万景做主,选了一个3克的足金素戒。

原剧情中,冉洼从这家店买了一对戒指,一枚自戴,一枚送给原主。

原主临死之前,看到姗姗来迟的冉洼,想到他虽然后宫无数,但是手上除了旧银戒之外,竟然只戴着一个和她成对的戒指,对她这个原配终究是特殊的,因此无比感动,甘愿为了救他和二老婆生的大儿子赴死 。

实际上,冉洼之所以一直留着它,主要原因是,这枚戒指里蕴含着丰富的灵力,而原主手上成对的那枚,则是普通的。

屈记金店看似平平无奇,不过金店老板屈光家有灵矿。

年届六旬的屈光,也是一个心软的富婆。

万景的胃紧紧地绞了一下。

又想到了她专注薅戒指三个月,没薅出来第二册,只得了薅戒指的瘾。

冉洼的金大腿其实挺多的。

她其实没必要执着地吊在最粗的那条上,完全可以多方面地结识他身边别的富婆。

这么一想,便豁然开朗。

“有眼光。”屈光擦拭了一下万景给冉洼挑的戒指。

戒中神女感受到了某种扰动,第一反应是,又要来薅她了。

结果竟然不是。

第二册搁在她手里送不出去,一时竟有些失望。

扰动来自于灵气波动,在她所在的戒指之外,突然出现了另外一个灵气浓度相近,甚至更浓一些的存在。

这是她第一次想要离开戒中,掠夺这份灵力为己所用。

但是受到了封印的限制,无法做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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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景挑中的那款足金素戒,实际上也不是这家金店里最贵的一款,价位中等。

不过对比起另外两金一共0.21 的克数,调低了预期的冉洼,还是十足惊喜。

万景看着冉洼右手中指上的银色戒指,说:“店里有工具,索性就把这个银的剪了,换上新的。”

金戒指比银戒指值钱得多,冉洼正高兴着,之前提的家人、身世之类,都是一时的搪塞之词,此刻已经抛去九霄云外。

但他总觉得忘了什么,张了张嘴,却说不出一个“是”字。

“第二件工费减半,再挑一个?”屈光拿着剪戒指的工具来的时候,眯着眼睛上下扫视冉洼,意有所指地说,“做生意几十年,第一次见到订婚戒指只买一个的。”

冉洼脸一白,万景说:“我只要他手上的那个戒指就好了。”

她装的,她全都要。

如此体贴地为他解围,冉洼再也没法拒绝和万景交换戒指,说:“委屈你了,小景。你等我,将来…… ”

屈光从嗓子眼里发出了一声“哼”,打断了冉洼的话。

她架上老花镜,眯着浑浊的双眼,冲冉洼右手中指上的银戒使了一会儿劲:“不行,这银不纯。杂质太多,所以才这么硬。剪不了。”

冉洼的脸腾地一下红了。

“我看中的是心意。再好的材质,也没有它珍贵。”万景看向他的时候,冉洼下意识地回避了视线。

万景接着又和店家说了些什么,不过留在冉洼印象里的只有画面。

他的耳朵里只听到自己血流加速的声音,胃部又开始不适,几乎想要夺门而出。

之前还觉得万景是图他这个戒指,现在想想这戒指有什么值得图的呢?

说是杂质多的银,都委婉了,就是银白色的合金而已。

他长到二十五岁,身上也没有丝毫超过他人的长处,唯独孤儿、失忆加上这个神秘兮兮的摘不下来的戒指,给了他一点白日做梦的空间。

店家那副看假货的表情让他回归现实,入赘就是他眼前最好的路。

他知道赘婿难当,不过一个开门迎客的店家,凭什么对他这个态度?对万景就是笑脸相迎,面对他就不阴不阳的,话里夹枪带棒。

等到万景走出了金店的大门,离开了有一段距离,冉洼才出来。

回头看到那耳不聪目不明的老妇缩回了柜台后的躺椅上,他便朝着店门下方合页的位置猛踢了几脚,心底的那股郁气终于发泄了出来。

又见屈记金店这破败、冷清的样子,心道:“活该生意差,以后绝不来这家店。”

歪嘴一笑,便扬长而去。

想到万景了解他的戒围,一眼就挑中了合适尺寸的戒指,那么她想要嫁给他,只能是在更早的时候。冉洼心里又美了起来。

——实际上,万景之所以能一眼挑中那枚戒指,不是因为知道冉洼的戒围,而是因为在原剧情里,冉洼后来在这家店里买的就是同一枚,而且时时戴着,实在太好认。

右手中指上的那个旧银戒,就像是他遇到万景之前的不堪过往,此时没有丝毫不舍得。只想找个法子尽快把它摘了,如果不是万景想要它,他甚至巴不得扔了,好尽快戴上万景给他挑选的那枚。

一上车,万景又看了眼他右手中指上的戒指,冒出来一句:“用切割机……”

冉洼汗毛都竖起来了,戒指和他的皮肤这么接近。切割的不是戒指,怕是他的手指。

系统发出警告声,万景:“……太危险了,肯定不能这么做。”

说着扔给他一个白色的小盒子。

盒子上没有标签,冉洼打开来,里头是黄色的脂状膏体,散发出一股酸酸的刺鼻气味。

“店家送的赠品,包浆膏,有润滑作用,你试着用用,看能不能把它摘下来。”万景说着举起给冉洼买的金戒指在他面前晃,“我先保管。等你摘下来,我们再交换。”

冉洼手上的戒指,从一开始就是摘不下来的。

但是原著里冉洼和他的后宫们胡天胡地的时候,自然不能让戒中神女这个苛刻的严师在场,这样太扫兴了。

小世界意志总是会绕着气运之子转,给出了唯一的解决办法。靠屈记金店的秘制包浆膏,能把戒指摘下来。

这个看似平平无奇的三无产品不单独出售,只作为赠品。

万景刚刚在查设定的时候看到了送赠品的最低消费,刚好凑满,就向店家要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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