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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1章 第 121 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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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之荞用修女头巾裹住了所有的金发,扮作修女模样去了集市,然后顺手买了一份报纸回家。

下午四点,元善快要下班了,元氏医馆在几年前开了起来,但因为元善不能劳累,所以他只上大半天班。到家后,元之荞先叫了一声母亲,见元知宁替梁桦回应,便径直走向后院,把肉类吊进井中冰镇,然后将买来的蔬菜放进厨房,最后洗了桃子,走向客厅。

梁桦在沙发上勾假发,而元知宁在旁边的房间看书做功课。

假发是元之荞拜托梁桦的,她不可能一直顶着金色头发,偶尔还得换回原本的身份,梁桦也想熟练后,再给女儿勾顶洋人的假发,这样她就不用频繁染发,生怕长出的黑色发根暴露身份。

“妈妈先休息吧,吃颗桃。”元之荞坐到梁桦身边,元知宁听见声音,当即从房里跑了出来。

“甜,姐姐买的水蜜桃真甜,”夸完,元知宁才注意到一旁的假发失败品,他随意挑了顶顺眼的,就势戴到头上,“我美吗?”

元之荞瞥着那略显稀疏的假发,噗嗤一笑:“美。”

元知宁双眼向上瞪,试图把假发调整到最佳位置,他完全看不见自己的模样,却也跟着点头:“我也觉得我美。”

“美个屁,我看你比那掉发老妪还丑,”元善回来,一眼就见元知宁怪模怪样,顿时觉得这个小儿子长得眼睛不是眼睛,鼻子不是鼻子,甚是不满道:“男子早就剃发,你又是干什么?快取下来,有伤风化。”

元知宁不服,登时按住假发:“哼,爸爸你懂什么,聪明的脑袋才不长毛!”

元善听得眉头皱起,指着一旁的元之荞:“你姐姐那般聪慧,她就没谢顶。”

元之荞抿抿嘴,摸了摸自己的头发。

似乎越想越气,元善当即走向元知宁:“我看你小子就是欠,你给我过来,我亲自帮你摘了。”

元知宁叛逆心又起,他当即撅嘴就跑,还学着小人书里的功夫形象,边跑边比划,口中振振有词:“虎落平阳被犬欺,哼,我元少侠凌波微步……”

梁桦见状停下手中动作,忧心忡忡,明明前几个孩子那样省心,怎么就突然出了知宁这个一个皮猴子,她起身想去劝,却被元之荞笑着拦下,元之荞打趣道:“妈妈你勾的那顶太稀了,看起来知宁像练了邪功,这才变得那般磕碜。”

梁桦听了也笑:“那是练手的,还找不准怎么排列,”梁桦把假发递给元之荞,面庞温和,“这顶我做熟练时才勾的,之荞试试,看还有什么地方需要改。”

元之荞果断把金发拢起,戴上假发,照向梁桦拿来的镜子,她有些惊喜:“我和以前一模一样,”元之荞拨弄鬓角,发现细节处的碎发也做得相当真实,不禁大夸特夸,“还是妈妈了解我,连头发长度也和染前一模一样。妈妈的手这样巧,完全没有地方需要改,甚至还可以靠它做生意呢。”

梁桦听了也高兴,神色隐有自豪:“我是你妈妈,妈妈当然了解女儿,你爸爸可做不到我这样细致。”

“是,”元之荞尾音拖长,带着一些撒娇的意味,轻轻靠到了梁桦手臂,“对了妈妈,我今天发现了姐姐的文章,”她拿出报纸,指着角落的版面:“妈妈你看,水芝写的,就是这篇。”

梁桦眯上眼,把报纸稍稍拿远:“是嘛?我来看看……知荷做战地记者,不知道知茂现在怎么样了,最近也没给家里来封信。”

“哥哥的第十团打了胜仗呢,”元之荞宽慰梁桦,“十团无一死亡,哥哥没事的。”

第十团。

元知茂升任排长,天-8协作胜利的事,团里至今还在讨论,而猜测乌麦是谁的话题也经久不衰。

“我看啊,乌麦说不定就是那次来我们团里的白鸽,当时,那个小妹妹不是用一架玩具飞机,直接把鬼子的飞机搞得团团转?我看,她准是乌麦。”一个士兵信誓旦旦地说。

“我也觉得像,而且她还是四组的白鸽,组内叛徒不是说组长就是乌麦嘛,年龄也对的上……”发报员小声补充。

元知茂听见对话,一把拍下筷子,脚上打着石膏登时就从座位上站了起来,“吃饭就吃饭,闲言碎语什么!”他不满地斥责,“从现在开始,我三排的兵,不许再谈论任何与乌麦有关的事。乌麦是新军,你们也是新军,新军应该保护新军,而不是像一个村头老太似地在这胡乱嚼舌根。”

元知茂扫了一眼,三排的士兵都不敢说话,而其他排的士兵均面面相觑,端着饭碗路过的连长看到,微微颔了颔首:“我赞同元排长的话,我们二连的士兵,应该把心思放在作战上,而不是消息八卦上。乌麦同志做的是好事,刨根问底只会便宜了那些敌特探子,”连长下令,“整个二连,今晚加练半小时。”

“是。”元知茂立上一个军礼。

元知茂之所以这样做,不仅因为他与元知荷的想法一致,更因为他猜到了乌麦就是元之荞。他要保护妹妹,在他力所能及的范围。

*

“以墨不再住几天吗?”贾祖惠帮着收拾钟以墨的行李箱,满是不舍。

钟以墨笑了笑,给贾祖惠一个拥抱,语调中带着歉意:“怕是不行了奶奶,诺兰今早又催了,我必须得回去,不过您和爷爷要有任何问题,随时去找钟管家,那边我也已经吩咐过了。”

“知道了,难为你还为我们想到这份上。”贾祖惠哀叹一声,孙长鉴走过来,轻啧一句:“你这老婆子,又不是见不到,别给孩子添麻烦,”他把贾祖惠从钟墨怀中挖了出来,“咱们去码头送送以墨,孩子忙完了,还是会回来的。”

贾祖惠抹下眼角,像是要连离别的悲伤也一并拭去,“欸,知道了,你这老头就是啰嗦。”

前往英国的世越号提前停在码头,钟以墨告别二老,将船票交给验票员,等验票员确认无误后,他踏上跳板,登上了船。

甲板上,钟以墨看见二老仍然站在码头边上望着他,钟以墨不觉心中酸涩,挥了挥手,示意他们回家,二老也像小孩似地高高把手举起,带着笑容,同样挥了挥,然后彼此搀扶,慢慢地转过身去。

钟以墨就这样站在甲板上,看着二老的身影逐渐远去,然后逐渐消失。

“请问,您是克伦威尔先生吗?”陌生的声音插入耳畔,搅乱了钟以墨的思绪,钟以墨转头,看向说话的人。

对方是一个矮胖的男人,穿着黑色的剪裁西装,圆盘脸,脸上夹着一副鼻托眼镜,嘴边一圈卷曲的金棕色胡子,应是仔细修剪过,左右两边相当对称。钟以墨确定,他没见过此人。

“我是克伦威尔,请问您是?”

男人听到,霎时笑了起来,他摘下黑色帽子,露出略微秃顶的脑门,对着钟以墨行了一个绅士礼:“我是David·Smith,我与先生在一年前的圣米亚城庆酒宴见过,先生忘啦?”

钟以墨没有一点印象,于是大卫开始补充细节,“我是大公斯密斯家族的远亲旁支,不过我三堂叔的女儿的丈夫的妹妹Ella·Smith,是你表妹Lily·Cromwell的好朋友,她经常去克伦威尔庄园,先生肯定记得吧?”

钟以墨笑笑,“抱歉,我……”

“那Mary·Smith您一定记得吧?”大卫迫不及待地打断钟以墨的话,试图寻找更多拉进与克伦威尔家族的关系的证据,“听说玛丽还是您的订婚对象之一,不知您是否选定了最终人选?”

说到这个,钟以墨忽而有些不耐,他刚想结束两人的对话,就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:“说到玛丽也巧,她那不受宠的义妹Cecilia·Smith,竟真嫁进了斯密斯家族,虽然嫁的不过是个名不经传的小角色,但好歹也做上了点生意……”

“你说什么?”钟以墨开口追问,“塞西莉亚·斯密斯?是不是在做对外贸易生意,还开了一个康华公司?”

大卫不知道钟以墨怎么突然反应如此大,只愣愣地点头,不顾钟以墨有印象就好,有印象他就可以攀关系了:“是的先生,好像是什么康……不过我也不清楚,只是看塞西莉亚一个女人什么也不懂,却还要在外东奔西跑,模样实在可怜,我就让她把公司挂到了我公司名下,免去了那些个人公司琐碎的登记与业务,但公司名字具体叫什么,我只看了一眼,没太记住。”

听到想要的答案,钟以墨忽而颔首轻笑,而大卫见到不由变得更加疑惑了:“克伦威尔先生?”

钟以墨想去拿口袋里的名片,伸手却摸了个空,原来他早忘了自己将名片交给属下,他看向大卫,眸子里熠熠生光:“无事,我只是觉得斯密斯这个名字很熟悉,”他抬手,拍了拍大卫的肩膀,“谢谢你,斯密斯先生,谢谢你告诉我这些。”

“不客气。”大卫笑着回应,当他以为钟以墨想起两家的关系,话题马上就要谈到他想聊的那部分时,就见钟以墨大步走向楼梯,然后快步往登船口的方向前去。大卫有些着急,趴到甲板船舷边上,探身往下俯瞰,大声喊道:“克伦威尔先生?您要去哪?船马上要开了,这时候下船很危险。”

钟以墨没有回应,只是背身挥手,示意自己知道了。

他快步走下楼梯,穿过纷杂交错的人群,随着大厅琴手的奏乐,他的脚步越来越快,心也跟着音符跳动了起来。此刻的他像是沙滩边上的鱼儿,清凉的潮水碰上他的背鳍,只要他稍稍努力,只要他再快一点,他就能马上获得那片自由的水源。

第一次与元之荞见面时,钟以墨并没有怀疑,因为斯密斯这个姓氏实在是太普通了,全英上下不知有多少斯密斯。但这个斯密斯,若是大公斯密斯,那就完全不一样了。

克伦威尔的确希望钟以墨与大公斯密斯联姻,且大公斯密斯的养女的女儿,他也的确见过。钟以墨记不住小养女的名字,不确定她是不是叫塞西莉亚,但她的长相钟以墨不会忘,因为小养女虽然透明、不受重视,但她却与其他贵女一样,都觊觎着嫁给自己。

对自己有所图的女人,钟以墨总是格外谨慎,故记下了她的外在特点。

小养女可能结婚了,但她长相却和那个斯密斯夫人完全不同,性格也和那个斯密斯夫人截然相反,也就是说,斯密斯夫人是假扮的。

而能制作出改变瞳膜颜色材料的,除了那个能制作出电子干扰的元之荞,钟以墨再也想不到第二个人。

钟以墨嘴角漾起笑容,步伐变得更快。终于,他要找到她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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