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侯泰初與廣陵陳本善。本與玄在本母前宴飲,本弟騫行還,徑入,至堂戶。泰初因起曰:“可得同,不可得而雜。”
非从柩与反哭,无免于堩。凡丧,小功以上,非虞附练祥,无沐浴。疏衰之丧,既葬,人请见之,则见;不请见人。小功,请见人可也。大功不以执挚。唯父母之丧,不辟涕泣而见人。三年之丧,祥而从政;期之丧,卒哭而从政;九月之丧,既葬而从政;小功缌之丧,既殡而从政。曾申问于曾子曰:“哭父母有常声乎?”曰:“中路婴儿失其母焉,何常声之有?”
君于大夫,将葬,吊于宫;及出,命引之,三步则止。如是者三,君退;朝亦如之,哀次亦如之。五十无车者,不越疆而吊人。
…相关:[戬婵]我的妹妹不可能这么精分、明月照我心、执念是你、[综英美]Zootherapy、和揍敌客离婚后一直被纠缠怎么办、有悲痛更有欢喜、[西幻RPG]导师的义务、时光明媚了你的眼、我在废土修建法师塔、时之彼端
司馬太傅為二王目曰:“孝伯亭亭直上,阿大羅羅清疏。”
郗嘉賓喪,婦兄弟欲迎妹還,終不肯歸。曰:“生縱不得與郗郎同室,死寧不同穴!”
大夫祭器不假。祭器未成,不造燕器。
…